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(學習扶助)基本學習內容(下稱基本學習內容),係針對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,學生於國語(文)、數學及英語科等基礎學科 應具備的基礎知識概念及其學力程度,提供教師依據學生學力發展現況,對應基本學習內容,規劃進行補救教學(學習扶助)的課程內容與教材選用參考, 期能即時協助學生學習、縮減與班上同儕的學力差異。
基本學習內容同時也是補救教學(學習扶助)測驗所需試題研發及教學人員課程規劃的重要參據,也應配合我國教育資源與學生學力發展現況進行檢核調整, 以符合我國國民中小學學生於基礎學科學力奠基之要求。
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自104年起委請專長於國民中小學測驗評量、語文及數學領域之課程結構、教材資源及師資培育等學術領域且 長期參與試題研發及師資培育等實務推動之專家學者組成計畫團隊(國立政治大學余教授民寧、國立東華大學林教授明珠及李教授正芬、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程教授玉秀及國立臺南大學謝堅教授),協助本署完成基本學習內容修訂,並同步進行試題及分年建置補救教學(學習扶助)教材研發, 期以維持國民中小學學生基本學習品質及提升補救教學(學習扶助)成效。
為期基本學習內容正式版本公告內容之周延與妥適,且為後續教材示例與評量工具發展之參據,業於本(105)年3月正式版本草案公告, 並於5月完成全國北、中、南、東分區說明會,於彙集教育現場對各基礎學科於補救教學(學習扶助)之學習內容與評量設計的意見,據以完成基本學習內容正式版定稿。

105年公告(最新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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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語文 | 國中修正對照表、 修訂版(表格) |
英語科 | 國中 | 數學科 | 國中 7年級、 8年級、 9年級 |
國小修正對照表、 修訂版(表格) |
國小 | 【國小】 1年級、 2年級、 3年級 4年級、 5年級、 6年級 |
100年公告(試行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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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語文 | 國中 | 英語科 | 國中 | 數學科 | 國中 |
國小 | 國小 | 國小 |